很多企业在做绩效管理时,会花大量时间统一绩效指标。
同一个岗位使用相同的指标,同一个指标设置相同的权重,甚至连绩效等级都统一成A、B、C、D。
看起来规则已经非常统一了。
但真正到了绩效评价的时候,还是会出现一个让HR很头疼的问题:
同样的员工表现,不同管理者可能给出完全不同的评价。
有的管理者比较严格,觉得没有明显超出预期就只能给B;有的管理者比较宽松,只要目标完成得不错就愿意给A;还有一些管理者特别看重过程,哪怕最终结果不错,只要过程中出现过问题,也不会给高评价。
于是员工就会发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:
“为什么别人部门这么容易拿A,我在这里这么难?”
这时候,企业需要解决的已经不是“有没有绩效指标”,而是另一个更深层的问题:
大家到底是不是在用同一把尺子评价员工?
一、同一个“优秀”,每个人的理解可能不一样
绩效管理中最常见的评价标准就是:
“超出预期。”
看起来很明确,但真正执行的时候并不明确。
什么叫超出预期?
目标完成110%算不算?
提前完成算不算?
完成目标的同时还帮助团队解决了其他问题算不算?
如果目标本身设置得比较容易,那么完成120%可能也没有多大意义;如果目标本身非常有挑战,完成100%可能已经代表了很好的表现。
所以,单纯写“超出预期”“符合预期”“低于预期”,并不能真正解决评价标准不统一的问题。
管理者还是需要结合具体岗位和目标理解什么叫“好”。
二、很多绩效争议,其实发生在目标制定的时候
员工最后拿到一个低绩效,表面上看是评价阶段的问题,但往前追溯,可能在目标制定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隐患。
例如一个员工的目标是“提升客户满意度”。
但没有明确现在的满意度是多少,目标要提升到多少,通过什么方式衡量。
到了绩效结束,管理者说:“客户满意度提升得不够。”
员工就会问:“到底提升多少才算够?”
这种情况下,评价阶段再怎么解释都很困难。
所以,一个好的绩效评价标准,应该尽可能在目标确认的时候就被双方理解。
不是到了年底才告诉员工什么叫做好,而是在一开始就尽量把“做到什么程度算好”说清楚。
三、结果标准和过程标准,最好不要混在一起
一个员工最终完成了目标,并不意味着整个过程都没有问题。
同样,一个员工过程非常努力,也不意味着最终结果一定达标。
所以评价的时候,需要区分结果和过程。
例如销售人员最终完成了1000万销售额,但其中大量订单存在严重折扣,甚至带来了后续回款风险。
如果只看销售额,结果很好。
但如果岗位同时承担利润和回款责任,那么这个结果就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优秀。
反过来,一个员工因为外部因素导致最终结果没有完全达成,但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、主动调整方案,并最大限度减少了损失,也应该被看到。
因此,绩效评价不能只问:
“结果有没有完成?”
还需要问:
“结果是怎么完成的?”
以及:
“没有完成的时候,员工做了什么?”
四、不要把“态度好”直接等同于“绩效好”
管理者在评价员工时,很容易受到主观印象影响。
一个员工每天很忙,经常加班,回复消息也很积极,管理者可能自然觉得他工作态度很好。
但忙不代表结果好。
反过来,有些员工工作效率很高,可能不需要加班很久就能完成工作,但如果管理者习惯用“投入时间”判断工作态度,就容易低估这类员工。
因此,绩效评价应该尽量回到岗位实际要求。
这个岗位最重要的结果是什么?
员工有没有完成?
质量怎么样?
是否解决了关键问题?
是否创造了额外价值?
这些内容比“看起来是不是很努力”更加重要。
五、管理者的“印象分”很难完全消失,但可以尽量减少
人在评价别人时,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客观。
管理者可能因为某次项目合作愉快,对员工形成比较好的整体印象;也可能因为某次严重失误,对员工后续表现一直带着负面判断。
这就是绩效评价中的“近因效应”和“首因效应”等常见偏差。
例如员工整个季度表现都不错,但最后一个项目出了问题,管理者在评价时可能过度放大最后这个事件。
又或者员工在年初表现非常突出,管理者到了年底依然容易认为他整体表现很好,而忽略了后续几个月的变化。
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,就是尽量让评价建立在整个周期的事实之上。
不要只记得最近发生的事情。
也不要只凭几个印象深刻的事件判断一个人的整体表现。
绩效评价应该评价整个周期,而不是评价管理者最容易记住的那几天。
六、绩效标准最好能够“看得见”
如果企业希望不同管理者之间的评价更加一致,就不能只把标准放在制度文件里。
标准需要真正进入评价过程。
比如一个销售岗位,什么情况下属于优秀,什么情况下属于符合预期,什么情况下需要改进,可以结合真实业务场景进行说明。
一个项目管理岗位,也可以明确什么样的交付质量、风险管理和协作表现属于不同等级。
这种标准不一定需要写得非常复杂。
关键是让管理者在真正打分的时候,有东西可以对照。
否则最终还是回到:
“我觉得他表现不错。”
“我觉得他还差一点。”
而这两个“我觉得”,就是绩效评价差异产生的重要来源。
七、优秀标准不能脱离岗位
还有一种常见做法,是公司制定一套统一的绩效评价描述。
例如:
A:显著超出预期。
B:符合预期。
C:部分未达预期。
D:明显未达预期。
这套标准可以作为整体框架,但如果所有岗位都完全按照相同方式解释,就会出现问题。
销售、研发、财务、人力资源的工作性质完全不同。
销售可能比较容易用业务结果衡量。
研发则可能同时涉及项目交付、质量、技术难度和长期建设。
HR很多工作则具有更明显的服务和组织价值。
所以,企业可以统一绩效等级的基本定义,但具体评价标准还是应该结合岗位特点。
统一的是原则,而不是所有岗位的具体表现形式。
八、管理者之间最好有一次“校准”
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大,仅仅制定评价标准还不够。
不同管理者在真正完成评价之后,最好进行一次校准。
校准不是简单地把大家的分数调整成一样,而是把明显存在差异的评价拿出来讨论。
例如两个团队都有相似岗位,一个团队整体A比例很高,另一个团队几乎没有A。
这时候可以看看:
两个团队员工的实际表现差异到底有多大?
是业务目标不同?
是岗位难度不同?
还是管理者评价标准不同?
如果只是因为管理者个人尺度不同导致结果差异,那么就需要重新讨论。
校准真正的意义不是“强行调整分数”,而是帮助不同管理者逐渐形成相对一致的评价尺度。
九、校准最重要的不是讨论分数,而是讨论事实
很多企业做绩效校准时,最后变成了一场“争论谁应该拿A”的会议。
管理者开始为自己的员工争取:
“这个人一定应该是A。”
“我觉得他比其他人强。”
“这个项目他贡献很大。”
如果一直这样讨论,很容易变成部门之间的博弈。
更好的方式是把讨论重新拉回事实:
这个人的目标是什么?
实际完成情况怎么样?
目标难度如何?
有没有关键贡献?
有没有明显问题?
同岗位其他人的表现怎么样?
为什么认为这个人的表现属于A,而不是B?
当大家围绕这些事实讨论时,校准才真正有意义。
十、员工最在意的,其实是“为什么别人和我不一样”
绩效公平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必须得到相同的结果。
员工真正关心的是:
评价标准是不是一致。
如果两个员工承担的目标不同,最终绩效不同,很正常。
如果一个员工完成了更高难度的目标,拿到更高评价,也很正常。
真正容易产生不公平感的是:
两个人承担类似的工作,表现也差不多,但因为管理者不同,一个拿A,一个拿B,而且双方都不知道为什么。
所以,绩效公平的核心不是“结果完全一样”。
而是:
相似的表现应该有相对一致的评价逻辑,不同的表现应该能够解释为什么不同。
十一、绩效评价标准不是越复杂越好
为了减少主观性,有些企业会把评价标准设计得非常复杂。
每个等级下面写很多条件,每项工作再拆成很多细则。
最终管理者拿到一份非常复杂的评价表,填写需要很长时间。
结果可能是规则更复杂了,但评价并没有真正变得更准确。
因为管理者最后还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判断。
所以,评价标准最重要的不是复杂,而是清楚。
管理者能够理解。
员工能够理解。
HR能够解释。
出现争议的时候能够找到依据。
做到这几点,已经比堆砌大量复杂规则更有价值。
十二、好的绩效标准,应该让“打分”变得更容易
如果一个管理者面对员工时需要花很长时间思考:
“这个人到底是A还是B?”
说明评价标准可能还不够清楚。
当然,绩效评价永远不会完全没有主观判断。
但一个好的评价体系,应该尽可能把主观判断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。
管理者不是完全没有判断,而是:
有事实、有标准,再做判断。
这样即使最终存在不同意见,大家也能够围绕事实继续讨论。
这比单纯要求管理者“客观一点”“公平一点”有效得多。
结语:绩效公平,不是让所有人得到一样的分数
很多企业一直在追求绩效公平,但容易把“公平”理解成结果上的平均。
实际上,真正的绩效公平不是所有人都拿B,也不是每个部门A的比例都必须完全一样。
真正的公平应该是:
目标有依据,标准能理解,评价有事实,过程可追溯,差异能够解释。
如果一个员工拿A,管理者能够说清楚为什么是A;如果另一个员工拿B,也能够说清楚为什么没有达到A的标准。
员工可以不完全认同结果,但至少能够理解这个结果是怎么来的。
这才是绩效评价真正需要建立的信任。
企业做绩效,最终不是为了让所有管理者打出完全一样的分数,而是为了让不同管理者面对相似的工作和表现时,能够遵循相对一致的判断逻辑。
绩效公平的核心,从来不是“分数一样”,而是“尺子一样”。
当企业真正把这把尺子建立起来,绩效结果才更容易被员工接受,管理者之间的争议也会明显减少,HR在绩效校准和结果沟通上的压力自然也会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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